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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高温津贴发放条件→

本站原创

根据最新气象预报未来几天

重庆晴热天气在线

预计本轮高温将持续20天以上

有可能打破7月连续高温最长日数纪录

对于在室外工作的朋友

“高温津贴”就是大家比较关注的点了

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是什么呢?

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

重庆高温津贴发放条件

注:以下内容根据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内容,可作参考


日最高气温达到35℃以上、37℃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

日最高气温达到37℃以上、40℃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

日最高气温达到40℃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。


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:

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,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

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,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

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,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。


高温天气期间,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℃以上35℃以下的,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

35℃以上37℃以下的,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

37℃以上的,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。

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。

注意: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。




维护自身合法权益

劳动者在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过程中,如出现中暑症状,可立即停止作业,到阴凉、通风处休息,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救助措施。

对于用人单位违反高温作业劳动保护规定,未落实防暑降温措施、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等行为,劳动者可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,也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。


高温作业时间要求

日最高气温达到40℃以上,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。

日最高气温达到37℃以上、40℃以下时,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,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。

日最高气温达到35℃以上、37℃以下时,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,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,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。

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℃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℃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。


政策来源: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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